2022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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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ppledu1977”为你整理了这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

2018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环保重点工作,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报告报送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文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提速增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由法定时限均30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由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13个工作日;
岸滩临时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弃物许可项目由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关闭、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项目由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维持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每月均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并分别于1月、4月、7月、10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上季度双随机抽查企业及存在问题。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深入贯彻省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集中执法力量,对2019年10月16日以后发生的新增“两违”进行处置,并成立五个“两违”整治工作站,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做好“两违”整治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方位建立起“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目前,文昌市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2.8%,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流域污染源全面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重点河段水质达标治理工程建设和建设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保障用水安全。四是继续加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PM2.5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五是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化肥减量、农药安全施用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工作,目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已完成88%,ph值提升已完成84%。六是积极开展林区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开展修复台风损毁的林地、老残林更新、“四边”复绿、损毁山体修复等行动,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加强湿地、海岸带保护恢复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制度完善健全落实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定》,组织编制“三线一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持续跟踪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制恢复生态环境制度出台情况并参照执行。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于凡是涉及人事调整、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在讨论过程中要体现党组成员讨论发表意见的过程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对于项目资金额达1万元的事项,均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四、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我局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行政乱作为现象。2018年以来,共对184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130家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共处行政罚款4354.3654万元。罚没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依法应当公开处罚信息全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每月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本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是切实履行好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职责,上述案件的案卷中,基本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对违法行为和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合理、程序合法规范,执法文书格式严格参照国家环境部和省环境厅的格式要求。

三是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联合制定的《海南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环境违法刑事案件,我局共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环保案件59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环保案件5宗。

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8月,我局环境执法权责已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我局项目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惩处等工作上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度和透明度。行政许可执行集体审查、审批制度,行政处罚通过局务会议讨论得出集体决定,严格按决定执行;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如权责清单、拟作出环评报告表批复、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双随机监管情况等事项均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均要求在规定网站自主公开。自觉接受配合监察部门监督工作,2018年以来,共收到市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书》27个,按时办结率为100%;
收到市纪委转来信访件4个,已办结并回复4个。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情况

一是及时梳理生态环境举报处理情况,采取跟进措施,尽力化解矛盾。定期向社会公开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和处理结果。2018年我局收到12369平台、12345热线、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件及群众举报信访件均按时办结。

二是牵头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调处工作。第二轮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收到转办信访件109件。截至目前,累计已办结的交办案件106件,未办结的案件共3件,案件总办结率为97.25%。

三是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出庭应诉。因事实认定不清或程序违法在行政复议中被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裁定。我局均执行诉讼裁定和复议决定,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和日常执法检查,大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相关知识。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情况

加强法治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领导干部只有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提高法治素养、确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习惯,才会自觉主动地守法用法护法。我局多次派员参加国家、省、市法治思维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了法治建设工作能力。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的职责。

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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